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?新公司成立后要做什么?

来源:法制法律网时间:2023-06-19 15:51:23

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?

成立公司需要的材料有:

1.填写《公司登记申请书》。

2.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

3.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4.如果股东为企业的,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5.住所使用证明。

6.如果是委托代办的,需要有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
新公司成立后要做什么?

新公司成立后要做的事有:

1.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2.凭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刻制印章;

3.开立银行账户;

4.办理纳税登记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六条设立公司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。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;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,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。

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,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。

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,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。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。

标签: 成立公司 成立公司材料 新公司成立

责任编辑:FD31
上一篇:买基金如何坚持长期投资?怎样买债券基金才赚钱? 环球短讯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精彩图集(热图)

热点图集

最近更新

信用中国

  • 信用信息
  •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
  • 网站文章